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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淳口镇鹤源社区鸿鑫乐器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6 点击数:209

一、项目概况

浏阳市鸿鑫乐器厂(普通合伙)于20151月租赁浏阳市淳口镇砖厂及其附近土地43.69亩新建厂区,租赁时间为40年。原有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厂区主要构筑物有生产车间、仓库、综合办公楼及其他辅助设施,原有工程设计生产规模为吉他3万套/年。该项目已于20179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号:浏环复[2015]93号),并于2018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厂区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已完善。

本次为改扩建工程是在利用现有已建的空置厂房基础上进行生产线建设,不新增用地。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楼梯及扶手500/年、护栏2000/年、家具1800/年、木门8000/年、欧式线条10000/年,同时原有吉他生产规模由30000/年减少至6000/年。综上所述,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产品楼梯及扶手、铁椅护栏、木质家具、木门和欧式线条,现有工程吉他产品减少了产能。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企业整改后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收集池污水用于厂区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涉及喷漆工序的产品有吉他、楼梯及扶手和木质家具产品,喷漆均在厂区已建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均经负压收集和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2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水泥投料混合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自然沉降后通过定期清扫收集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由自带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固化工序VOCs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木材下料、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粘合组装废气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高于所在建筑物屋顶的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密闭生产、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改扩建后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与现有工程基本一致,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如一般原材料废包装、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材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等在厂区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均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增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建垃圾桶分类设施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经合理处置对厂区及周边环境污染较小。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鸿鑫乐器厂(普通合伙)

   址:浏阳市淳口镇鹤源社区境内

人:吴总

联系电话:1897497905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行政中心环府路东紫门

人:王

联系电话:0731-83615720

电子邮箱:130988099@qq.com

发布单位:浏阳市鸿鑫乐器厂(普通合伙)

20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