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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华宇烟花制作有限公司李畋生产区成品库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2 点击数:205

一、项目概况

本次改建项目位于浏阳市大瑶镇李畋村(仅涉及李畋生产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计划建设10栋仓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2021年9月27日取得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21〕011514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26日,许可范围:组合烟花类(仅限吐珠同类组合,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线香类,C、D级);李畋生产区:吐珠类(C级)、玩具类(线香类,C、D级);南阳生产区:组合烟花类(仅限吐珠同类组合,C级)本次改建项目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有:吐珠类(C级)、玩具类(线香型/电光花,C、D级)。(最大储存量100t)。

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匹配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工艺配套及更好适应烟花年产月销特征、解决生产与储存不匹配的矛盾,扩充烟花成品储存能力,经相关部门同意,拟在李畋生产区原厂址一侧进行改建,南阳生产区未做调整且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改建后拟申请生产范围不变,李畋生产区:吐珠类(C级)、玩具类(线香型/电光花,C、D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李畋生产区新建10栋成品库。(二)新建一座高位水池。改建项目已于2023年7月11日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出具了《浏阳市烟花爆竹企业改建项目申请表》。

本次改建项目仅增加仓库,现有工程生产线及产品规模均不变,故本次评价主要针对新增的仓库部分进行评价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本次改建项目属于仓储类项目,不进行任何烟花爆竹的生产性活动,也不存储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仓库存储过程无生产性废气产生

3)噪声

本次改建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装卸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减轻运输车辆行驶产生噪声以及装卸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建设方应加强管理,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工作人员装卸时禁止吆喝,轻拿轻放;对运输车辆进行有效引导,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刹车和启动造成的偶发噪声;禁止超龄、超载、噪声不达标的车辆进入库区,采取绿化措施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改建项目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过期或者损坏的烟花爆竹依托现有工程的余药销毁场进行销毁负责回收、处理,项目不新设置危废暂存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华宇烟花制作有限公司

    址:浏阳市大瑶镇李畋村

 系 人:张

联系电话:1511647663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行政中心环府路东紫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83615720

电子邮箱:130988099@qq.com

 

 

 

发布单位:浏阳市华宇烟花制作有限公司

202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