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大瑶棠花出口花炮厂成品库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改建项目位于浏阳市大瑶镇天和社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48250平方米,计划建设10栋仓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已于2021年9月13日取得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21〕010006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12日,许可范围:组合烟花类(B、C)级、喷花类(B、C、D级)、吐珠类(B、C级)、礼花类(小礼花,B级)生产。本次拟建工程仅涉及成品库扩建,扩建前后企业生产许可范围不变(最大储存量100t)。
企业现有工程主要进行烟花产品的生产,生产规模为:烟花类产品115万箱。现有工程均已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号:浏环复〔2017〕504号),于2017年9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文件号:浏环验[2017]520号),现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厂区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完善。
本次改建项目仅增加仓库,现有工程生产线及产品规模均不变,故本次评价主要针对新增的仓库部分进行评价。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本次改建项目属于仓储类项目,不进行任何烟花爆竹的生产性活动,也不存储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仓库存储过程无生产性废气产生。
(3)噪声
本次改建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装卸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减轻运输车辆行驶产生噪声以及装卸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建设方应加强管理,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工作人员装卸时禁止吆喝,轻拿轻放;对运输车辆进行有效引导,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刹车和启动造成的偶发噪声;禁止超龄、超载、噪声不达标的车辆进入库区,采取绿化措施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改建项目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过期或者损坏的烟花爆竹依托现有工程的余药销毁场进行销毁,项目不新设置危废暂存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大瑶棠花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
地 址:浏阳市大瑶镇天和社区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511647663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行政中心环府路东紫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83615720
电子邮箱:130988099@qq.com
发布单位:浏阳市大瑶棠花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
2024.2.22